我省设立高校“政府助学奖学金”每年可资助8万贫困生
贫困生不用担心上不起大学了!5月13日,“全省高校贫困学生助学工作新闻发布会”上发布消息称:从2005年起,省政府设立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,对全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中约20%左右的贫困生实行生活补助,资助其完成学业。这项工作目前已被列入2005年省委、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。
“请今年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和家长们放心,绝不能因为贫穷而放弃上学机会,请一定先筹足路费到学校报到---若家中无法筹到路费,可向当地信用社申请小额贷款,对此央行与银监会已联合向国内各地下发文件。即使实在无法解决路费问题,也务必设法到学校报到,我省高校都可实行‘先注册、后缴费’。”被问及想对今年全省高考考生说什么时,当天出席新闻发布会的省教育厅副厅长张程远表示,他预祝大家高考取得好成绩。
据了解,目前我省普通高校近40万名,在校学生中,贫困家庭学生约占20%,人数在8万左右。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,就是面向我省高校这些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优良的全日制本专科生(含民办高校、成人高校普通班学生),按一年在校10个月的标准,发放补助额。对其中5%左右的特困生每人每月补助150元;其余15%左右的贫困生,每人每月补助100元。据此测算,我省高校约8万名贫困学生每年需安排政府助学奖学金9000万元,其中60%资金由省级以上财政负担,另40%资金由各高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解决。
“为做好这项奖学金的实施工作,省政府要求把好政策落实关,省财政和高校筹措安排的“政府助学奖学金”,学校必须按补助标准及时足额落实到贫困学生个人,绝不允许搞平均分配或轮流分享;把好评审关,各高校应制定科学的综合测评办法和评审细则,在报送、推荐助学对象之前,应将评审名单公示7天;把好监督关,各高校将通过有效途径公开资助信息,包括资助的范围、条件、名额、标准、程序等,建立并公布畅通、有效的举报和申诉渠道。省教育厅、财政厅将建立定期报告、检查或不定期抽查、通报制度。”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彭照杉在发言中强调。
张程远还介绍说,我省已逐步建立以“奖、贷、助、补、减”和“绿色通道”为主要内容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。据统计,2004年省教育厅经费直管高校发放困难学生补助1351万元,受助学生3.4万人;发放勤工助学金1439万元,受助学生2.8万人次;减免学费1262万元,受助学生1.4万人次;发放奖学金4293万元,受益学生4.1万人次。至去年底,全省41所普通高校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.9亿元,获贷学生3.7万人次。
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,张程远分析说,高等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困难学生人数增加较快的原因主要有三:国内总体收入水平不高,普通高校中50%的学生来自农村;一些家庭遭遇变故等特殊情况;高校近年采用成本分担机制,逐步实行收费政策。他并且透露,对我省中小学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也正在完善中,如即将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“两免一补”(免书本费、杂费、补助寄宿生生活费)政策等。
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朱清主持,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也出席了发布会。